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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四季度!南京出台一揽子政策举措!

2022-10-26 11:14:09 来源: 责任编辑: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稳住经济大盘作出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扩大有效需求、稳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稳中向好。近日,南京市出台《“稳经济 挑大梁 冲刺四季度”一揽子政策举措》。

汪春 摄

有效落实宏观政策

01

用好用足国家资金支持

——对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申报要求,挖掘、筛选、梳理符合规定的高质量项目,做好后续批次项目申报工作,强化对纳入国家反馈清单项目的跟踪服务。

——报送一批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备选项目。

——重大项目常态化会办推进,保障省市重大项目和国家资金支持项目的要素需求。

02

盘活专项债限额存量

——对照债券资金投向领域要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

——加快债券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提升已发行资金的支出进度。

03

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即申即退。

——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按规定继续延长4个月。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落实国家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等最新税费优惠政策。

——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严查虚假申报骗取退税款等违法行为,切实净化政策落实环境。

04

持续推动费用减免缓缴

——对纳入国家缓缴清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保证金等,缓缴一个季度。

——推动国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非居民用户设立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缓缴期等政策落实。

——2022年四季度,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标准降低20%。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05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发挥LPR下行对贷款定价的引导作用。

——引导我市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重点项目招引建设、设备更新改造提供精准有效资金支持。

——推动《金融支持南京市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落实,开展重点领域银企对接、“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等活动,继续实施转贷基金支持、强化融资担保服务等政策举措。

——鼓励创设更多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专项贷款产品。

积极扩大有效需求

06

切实扩大有效投入

——加快推进重点能源项目建设。

——提升石化产业发展竞争力。

——围绕“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着力推动项目储备、转化和申报。

——基于国家部署的五大类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推进种业振兴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挖掘存量资产价值,盘活形成新增投资,实现存量资产和增量投资良性循环。

07

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持续开展“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落实国家、省、市系列助企纾困政策,优化完善现有助企惠企政策举措,强化各类政策举措宣传解读,推动实现政策集成快达、精准推送。

——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通过引入外部增信机构担保等方式,提升增信力度。

——支持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和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平台管理制度。

——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进一步畅通经济微循环。

08

全面释放消费潜力

——继续实施支持汽车等大宗消费相关政策措施,开展“极美南京、宜居宜业”系列房展会。

——积极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

——推动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造1000个消费新场景,支持首店经济、夜间经济、民宿经济等发展,继续推广汽车后备箱文化市集。

——持续开展南京国际消费节等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等系列家装下乡活动,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增效。

——鼓励实体店经营者采取“一门店一承诺”等方式,作出七日或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等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不断提升消费服务品质。

09

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

——完善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企业发展举措,支持企业加快建设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

——加快构筑高质量外贸物流网络,支持港口、航运企业新开或加密航线。

10

支持外贸企业保订单拓市场

——落实《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实施意见》,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推动南京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落地。

——强化《南京市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实施,抢抓数字贸易发展机遇。

——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承办南京专场“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线上对接会。

——继续免费为外贸企业提供RCEP相关培训、货物暂准进口通关(ATA)单证册、国际商事证明书和代办领事认证、签发RCEP等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

——为商务人员出入境提供支持和便利。

——加大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支持举措力度。

11

加大力度稳定外资

——强化外资项目招引,不断织密招商信息来源网络。

——加快高端外资集聚,加大外资总部引进力度。

——支持具有潜力的本地外资企业扩大规模、提升企业能级,鼓励外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再投资。

——强化外资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建立完善与在宁外国商协会、外资重点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在宁营商便利等问题。

——支持国外知名研发机构、企业在宁设立高端研发机构,鼓励我市企业与重点国家、地区有关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合作。

——提升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等重点园区能级,探索与重点国别共建国际合作园区。

12

抓好物流保通保畅

——落实国家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九不准”等文件要求,全面保障交通物流畅通。

——优化完善南京都市圈疫情防控高效联动协调机制,实行重要信息共享互认、重要物资联保联供。

——加快建设应急物资中转站,提高重要生产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应急保供能力,推动工业企业做足物资储备。

——不断完善物流运输网络,对可能形成基地、落地项目、扎根南京发展的航线给予一定补贴。

13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持续稳定

——做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预警监测,加强对风险因素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潜在风险、应对突发情况。

——加强对大宗商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的监测分析,强化“宁对接”平台使用,加强原材料保供服务。

——推动期货公司深化对中小企业的风险管理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

14

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

——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欠款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定期核查、劝告指导等各项制度。

——加大对拒绝支付欠款行为的处罚力度。

15

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服务

——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及手机客户端政务服务平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开业、注销、远程核验等线上“一体化”服务。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持续实施电梯维保企业技术帮扶等专项政策举措。

——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施精准化、分级分类执法。

——推行市场监管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规范案件查处流程。

——不断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16

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提升对电力燃料运行监测、对潜在供需风险研判预警等能力。

——进一步提升电力需求侧资源能力储备,加快发展需求侧响应负荷聚合,科学统筹电力保供与经济发展。

——指导燃气企业制定完善保供预案、细化用户分级保供序列,坚决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抓实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领域安全生产,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制度体系。

17

全力推进粮食稳产保供

——做好秋粮生产管理,落实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各项措施,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指导培训,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促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农资补贴,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创新粮食收购方式,防止农民“卖粮难”,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18

开展支持就业创业系列活动

——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持续开展“宁聚”十项行动,推动各类企业扩大招聘岗位规模,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政策性岗位开发运用。

——充分运用互联网、云平台等渠道,采取直播带岗、线上招聘等形式,为重点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等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

——优化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重点人群的创业就业富民增收金融服务工作。

19

加强民生保障能力建设

——强化对民生保障类项目的资金等要素支持,加快推进本年度十类43项民生实事项目。

——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加强动态监测,重点摸排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易返贫致贫和低保边缘人口等,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予以及时救助。

——持续开展“阳光护薪”,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及时慰问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困难退役军人加大帮扶力度。

——推动国家支持养老托育机构发展政策落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托育服务需求。

20

保障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灵活运用信贷支持等各类政策。

——落实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和LPR调整等利率政策,引导住房贷款利率合理运行。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落实《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推动难以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得到稳妥有序处置。

下一步,全市上下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紧盯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压奋进、担当作为,高效组织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抓紧抓实各项稳增长政策举措落实,努力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力争交出一份更加过硬的经济答卷。

原标题:冲刺四季度!南京出台一揽子政策举措!

内容来源: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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