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江苏 > 聚焦江苏
投稿

养老投资需谨慎,“高额回报”要小心

2022-07-20 15:17:05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作者: 责任编辑:周雨菲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法治中国,各地响应国家号召,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作为国家政治生活参与者的一部分,南京财经大学“弘法同路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积极关注相关的社会话题,希望能用自己的力量为打击养老诈骗活动的展开做贡献。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该团队将线上问卷调查和线下探访相结合,前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并走访泰州市十余个社区,收集相关资料,开展了为期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图为调研团参观海陵区人民法院 解文谨提供

探访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调研期间,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带领下,“弘法同路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参观了法院各个部门,学习了预防养老诈骗的有关知识,了解了法院公开审理的养老诈骗有关案例,同时法官向团队介绍了法院打击养老诈骗取得的显著成果。团队成员了解到: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常常打着为老年人谋取各项福利的幌子,诱骗老年人打开“钱袋子”,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老年群体要仔细甄别此类骗局,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图为法官带领调研团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仇钰铭提供

图为法官介绍法院养老诈骗专项宣传 仇钰铭提供

采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在泰州市海陵法院,“弘法同路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通过采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蒋晶,了解到有关泰州市海陵区打击养老诈骗的具体情况。

在本次采访中,蒋晶副庭长先是指出了养老诈骗犯罪的常见手段及老年人易陷入的骗局。接着为我们分析了老年人易陷入此类骗局的原因。同时,蒋晶副庭长具体介绍了泰州市海陵法院在2020年公开审理的一桩养老诈骗案件,并点明了养老诈骗犯罪与民事经济纠纷的界限。最后向我们展示了近年来泰州市海陵法院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普法宣传活动及显著成果。

蒋晶副庭长说:“老年人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养老机构,高度警惕骗子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投资“夕阳红”养老院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利息回报并可免费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项目,以收取现金会员费或保证金的方式,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图为调研团采访法院副庭长 解文谨提供

走访社区宣传调查

走入人生的暮年,对孤独的害怕、对陪伴的向往、对健康的渴望,成为老年群体的主要受骗心理。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弘法同路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深入泰州市十余个社区,走进“夕阳红”活动中心,悬挂横幅10余条、发放养老诈骗宣传手册600多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朋友介绍养老诈骗的常见形式及主要特征,讲述身边发生的典型性案例,分析犯罪分子以购买“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为名等多种诈骗套路,提醒居民朋友提高反诈意识,保持头脑清醒,不贪小便宜。

 

图为调研团邀请路人完成问卷 解文谨提供

图为调研团去社区进行普法宣传 仇钰铭提供

通过本次调研,“弘法同路人”团队对于养老诈骗这样一种诈骗形式有所了解,也意识到预防这类事件发生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极为重要的一环。针对这类案件,最根本的做法是控源,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从根源上减少养老诈骗案件的发生。同时,“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老人如果遇到涉及财产问题的决定,一方面,要多向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核实情况,多听家人、朋友、基层组织的意见;学习、积累一些实用的防范技巧来识别“养老诈骗”手段。另一方面,子女应多和父母沟通。多关爱家中老人,了解老年人近况及其财务状况,耐心劝导、及时止损。

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生活“防护线”。“沉浸式”反诈宣传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

文稿:周雨菲 仇钰铭

图片:仇钰铭 解文谨

 
文章来源: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周雨菲
版权声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江苏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