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 > 常州
投稿

9月5日起 常州市重启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2022-09-01 15:05:24 来源:江苏新闻 责任编辑:苏阳

 9月5日起,常州市重启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据介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所购自住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另外,“商转公”的方式依然是“先还后贷”。已经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缴存者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在两个月内还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去担保公司办妥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规则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且额度不能超过申请转贷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此次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旨在减轻缴存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还贷压力,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人民“住有所居”目标、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江苏新闻 责任编辑:苏阳
版权声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江苏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