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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探索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学分制

2021-03-15 12:46:59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3 月 11 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将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探索实施劳动教育学分制,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相关办法。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 2 小时

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根据年龄段特点,引导孩子尽可能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鼓励孩子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参与劳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 2 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 1 至 2 项生活技能。

小学。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 1 课时。小学低年级要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指导学生学会日常生活自理、参与班级集体劳动、开展简单手工制作,使学生懂得人人都要劳动,感知劳动乐趣,爱惜劳动成果。

中学。初中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 1 课时。普通高中不少于 6 个必修学分。

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体系,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 16 学时。结合专业特点、运用专业技能、依托实习实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 劳模工匠进校园 " 等活动,发挥劳模先进示范引领作用。

普通高等学校重点结合学科专业开展劳动活动,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 32 学时。

将劳动素养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实施劳动教育督导制度。各级政府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把劳动教育实施情况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学生劳动实践组织的规范性、教学指导的针对性、保障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督查和指导。

开展劳动教育监测和评价。制定劳动教育监测评价标准,支持各地建设数字化监测平台,开展过程监测与评价,定期发布学生劳动素养监测报告。探索实施劳动教育学分制,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相关办法。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配齐配足劳动教育教师。建立满足需求、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和教研员队伍。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鼓励聘请当地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相关行业专业人士、劳动模范、企业师傅等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设置荣誉教师岗、实践导师岗,多渠道配备兼职教师。

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研究制定不同学段劳动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专业标准。将劳动安全教育等纳入培养培训课程,建立 20 个左右省级劳动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劳动教育课程教师专项培训。将劳动教育纳入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教学大赛内容。探索建立德育、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师与劳动教育教师融合培养培训新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增设勤工助学岗位

中小学要进一步挖掘校内日常学习、生活等场所的劳动教育价值,充分利用劳技室、实验室、课程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等条件,丰富校内劳动教育资源。全省每年认定省级职业体验中心 100 个、省级创造性劳动实践基地 30 个。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劳动教育根植于学生的日常校园活动,设置学生可以胜任的校内劳动岗位,增设勤工助学岗位,加大勤工俭学经费投入。

充分利用现有校外综合实践实训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研学教育实践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匠学院、劳模创新工作室等,搭建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平台,扩大校外劳动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企业安排岗位接纳学生实习实训。鼓励支持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具有现代科技水平的劳动实践基地。支持各地结合文化传承、文旅融创、特色小镇、智慧农业、美丽乡村、文明实践等项目载体,以灵活多元的方式开展劳动实践,形成行业特点、地域特色。省、市两级每年认定一批学工、学农和服务性劳动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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