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日前,江苏省《河长公示牌规范》(DB32/T3984-2021)发布实施。这是全国首部河长公示牌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标准,也是全国首部关于“公示牌”方面的规范标准。
随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可度越来越高,河长公示牌越来越受到关注。河长公示牌虽小,但牵动着河长制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是面向社会展示河长制工作的“宣传牌”,也是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联系牌”;既是河湖治理成效的“展示牌”,更是各级河长履职的“承诺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江苏各地共设置了省、市、县、乡、村5级河长湖长公示牌近10万块。但公示牌在设立、内容、维护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通过公示牌进行电话沟通、信息获取、实施监督等方面也存在不足。为此,省河长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编制了《河长公示牌规范》。
《河长公示牌规范》对省市县乡村5级河长的公示牌的内容、版面、制作、设立和管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细化的具体规定,为公示牌设置提供了“模板”和“标尺”,提高了公示牌设置的规范性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