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发生大学寝室室友间的故意伤害案,某学院男生陈某同寝室同学午夜用手机听音乐影响其休息,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一板凳砸去,致同学脾脏破裂构成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同时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10万元。
来自江苏省涟水县的本案被告人陈某和安庆市枞阳县被害人王某为肥西境内某高校同学,并住同一宿舍。去年9月21日凌晨零时20分左右,王某从外面回到宿舍后边吃东西边用手机听音乐。正在休息的陈某被吵醒对王某说:“你把音乐关掉,大家都在睡觉,我们应该互相尊重。”王某却不予理睬。稍后,陈某又对王某说:“能不能把声音关小点。”但王某仍不理睬。陈某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起床去了趟卫生间后回到寝室把灯关掉,但王某的音乐声不减。陈某再一次对王某说:“麻烦把手机声音搞小点,请你自觉点。”王某虽然调低了音量,但仍然是吵得难以入睡。
陈某被惹怒了,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说:“声音关掉,都这么晚了,自觉点。”王某回了句:“你咬我啊。”他拿起一个板凳走到陈某面前连续说:“你打我啊,来朝这边打。”在王某的刺激下,情绪失控的陈某拿起王某手里的板凳顺势向其腰部砸去。王某被砸后也拿起身边的一个板凳砸中陈某的头部,随后俩人扭打在一起相互撕扯。同寝室其他同学将二人拉开随后各自休息。
天亮后,睡在床上的王某突然感觉腰部疼痛难忍,陈某和室友叫来120急救车将王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脾脏破裂,并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经法医鉴定,王某本次外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陈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捕入狱。法院受理此案后,就双方民事赔偿进行了调解并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考虑到王某在本案中也有一定过错,故作出上述判决。(李平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