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乘客梁某下错站,在发现尚未到目的地,列车门即将关闭时,用脚卡住车厢车门阻挡了列车车门关门,导致列车晚点7分钟。深圳铁路公安处坪山站派出所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凤凰新闻)
事情的大概经过和原由是这样的。25日中午14时,一名拉着行李箱的男性乘客在坪山火车站2站台,趁着G6339次列车快要关门时,先是将2个孩子推进了2号车厢,接着转身提行李箱准备上车。这时,列车车门正在关闭的过程中,该旅客看到车门即将关闭,为阻挡车门关闭,伸出自己的腿卡在车门口试图阻挡车门关闭,在站台上接送列车的客运员发现后一边跑向该旅客一边用喇叭阻止该旅客的行为,虽然该旅客在被阻止后移开了挡门的腿,但仍然因为其阻挡车门的行为导致2号车厢车门延迟关闭,列车晚点7分钟。
随着高铁的快速发展,因为赶不上车阻碍高铁运行扒车门的危险行为时有发生,不管有什么原由,这样的行为不仅给自身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对交通运行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铁路警方将对此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也是在进一步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规定,心存对法则的敬畏和对生命的尊重,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有一些网友认为,该事件本身被过度解读,只是一件能通融的小事,何必非要对老人家罚款呢?列车就算误点也没造成什么损失,谁不会偶尔犯个错呢。
君不见,八达岭食人猛虎牙上鲜血未干;君不闻,机上发动机中硬币在叮咚作响。再怼一句:无规矩,不成方圆。
高速铁路运行精准而严密,而高铁枢纽更是有多条高速铁路交汇的点,故一趟列车晚点,就有可能会扩散到其他列车,甚至影响到整个高速铁路网,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虽然旅客梁某自身安全未受到伤害,但因其非法阻挡车门关闭导致列车晚点7分钟,搅乱整个交路运行,从而影响其他旅客的乘车计划,引发系列连锁反应,侵犯他人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只有遵守法律规定的既定行为模式,才能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从而保证社会运转的有序和有效。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对违法者的容忍,就是对遵守秩序者的不公平。
此次事件虽已落幕,但从中也暴露了现代社会中少数人法律意识不足的问题,值得思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讲法律、守法规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守法意识应成为现代文明的通行证,每个人都应学法、懂法、守法。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乘坐高铁安全事项的宣传,让老百姓都能耳熟能详。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让潜意识里的守法意识战胜投机心理,就能促进社会文明不断进步,让公民在日常生活、生产、交往中把遵守法规化为行动自觉。希望类似阻挡高铁车门的事件今后不再发生,在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这种不和谐的行为将在高铁列车前行的光芒中消散殆尽。
最后,为大家普及一下强行阻拦高铁运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元以下罚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则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长沙客运段 陈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