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暂行办法》,未履行者将被通报。
暂行办法规定,合肥市人大代表每年应向所在代表小组口头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每位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应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为防止代表将述职内容写成本职工作的总结,暂行办法将把述职内容细化成七个方面。对未按要求完成述职的人大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予以通报。 本报记者 叶晓
本报讯 日前,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暂行办法》,未履行者将被通报。
暂行办法规定,合肥市人大代表每年应向所在代表小组口头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每位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应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为防止代表将述职内容写成本职工作的总结,暂行办法将把述职内容细化成七个方面。对未按要求完成述职的人大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予以通报。 本报记者 叶晓